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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合作伙伴报错查看更多目录1简介2地址3机构设置▪职能部门▪下属公司4相关制度5交易时间6夜盘交易7交易产品8现任领导9所获荣誉简介播报编辑上海期货交易所(2张)上海期货交易所依循“法制、监管、自律、规范”的方针,围绕“建成规范、高效、透明的,以金融衍生品交易为主的综合性期货交易所”的战略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以稳定为基础,以发展为主线,以创新为动力,严格依照法规政策制度组织交易,履行市场一线监管职能,致力于创造安全、有序、高效的市场机制,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透明的市场环境,发挥期货市场发现价格、规避风险的功能,为国民经济发展服务。随着市场交易的持续活跃和规模的稳步扩大,市场功能及其辐射影响力显著增强,铜期货价格作为世界铜市场三大定价中心权威报价之一的地位进一步巩固;天然橡胶期货价格得到国内外各方的高度关注;燃料油期货的上市交易开启了能源期货的探索之路。 [10]地址播报编辑上海期货交易所机构设置播报编辑职能部门上海期货交易所(2张)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纪检办公室财务部审计部国际合作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法律事务部商品一部商品二部商品三部期货衍生品部场外业务部交易部结算部交割部会员管理部市场监查部风险管理部信息科技一部信息科技二部数据管理部北方市场服务中心下属公司上海上期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期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期货与衍生品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8]相关制度播报编辑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等法规,交易所建立了交易运作和市场管理规章制度体系。上海期货交易所荣誉(6张)交易所拥有适用可靠的计算机交易系统,通过高容量光纤及数据专线、双向卫星、三所联网等通讯手段确保前台和远程交易的实时和安全可靠。同时,通过中心数据库实现结算、资金、交割、异地交割仓库、风险监控等系统数据的实时同步传送和交换。交易所实行保证金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通过指定的结算银行每天对会员的交易进行集中清算,会员负责对其客户交易进行清算。交易所实行实物交割履约制度,合约到期须在规定期限内,以实物交割方式履约。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为交割双方提供相关服务。客户交割须通过会员办理。交易所坚持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基本宗旨,制订、实施风险控制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监控机制,保证市场规范有序地运行。交易所通过建立的卫星广播网和公共电讯网,将实时交易行情经授权的国内外信息资讯机构进行同步信息发布。通过实时行情短信播报服务系统和电话语音报价服务系统,向市场提供动态交易行情咨询服务。交易所通过自建的网站及时规范地向市场发布交易、交割、持仓、库存等各类统计数据资料及相关信息。交易所还通过新闻媒体报道、电话咨询交流、举办多种形式的培训班、开展各种形式的对外交流等形式,向会员、投资者及社会提供咨询、培训等服务。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监控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保障期货市场平稳、规范、健康运行,遏制过度交易,打击期货市场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5]第二条 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对期货交易进行监控,发现交易出现异常情况,有权对相关交易所会员(以下简称会员)或者客户采取相应监管措施。第三条 会员应当切实履行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职责,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报告客户的异常交易行为,不得纵容、诱导、怂恿、支持客户进行异常交易。第四条 客户参与期货交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接受交易所监管及会员对其交易行为的合法合规性管理,自觉规范交易行为。第五条 期货交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交易所认定为异常交易行为:(一) 以自己为交易对象,大量或多次进行自买自卖;(二)一组关联账户内关联客户之间大量或多次进行相互为对手方的交易;(三) 日内出现频繁申报并撤销申报,可能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误导其他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的行为;(四) 日内出现大量或多次大额申报并撤销申报,可能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误导其他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的行为;(五)一组关联账户内关联客户合并持仓超过交易所持仓限额规定;(六) 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情形。第六条 会员应当密切关注客户的交易行为,积极防范客户在交易中可能出现的异常交易行为,引导客户理性、合规参与期货交易。会员发现客户在期货交易过程中出现本暂行规定第五条所列异常交易行为之一的,应当予以提醒、劝阻和制止,并及时向交易所报告。第七条 因客户出现本暂行规定第五条所列异常交易行为之一的,交易所视情况对会员可以采取电话提示、约见谈话、现场调查、下发监管警示函、监管意见函、向中国证监会提请分类监管扣分等监管措施。第八条 客户出现本暂行规定第五条所列异常交易行为之一的,交易所可以采取要求报告情况、列入交易所重点监管名单、约见谈话、限期平仓、限制开仓、强行平仓等措施。被采取限制开仓监管措施的客户,交易所将向市场公告。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交易所提请中国证监会进行立案调查。第九条 交易所对存在异常交易行为的客户采取有关监管措施或做出相关书面决定的,通过客户所在会员向客户发出。会员应当及时与相关客户取得联系,告知交易所的相关监管措施和书面决定,保留有关证据,并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客户交易行为。第十条 会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可以责令其整改,并按照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并可同时向中国证监会提请分类监管扣分。(一) 未及时、准确地向客户传达、送达交易所有关监管措施或者书面决定;(二) 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客户异常交易行为;(三)未按照交易所要求尽责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协助调查或者存在故意拖延、隐瞒和遗漏等行为;(四)纵容、诱导、怂恿、支持客户进行异常交易。第十一条 本暂行规定由交易所负责解释。第十二条 本暂行规定自2010年11月22日起实施。交易时间播报编辑上海期货交易所各上市品种的交易时间(北京时间)为:上午 第一节 09:00-10:15 第二节 10:30--11:30下午 13:30---15:00夜间 21:00---02:30夜盘交易播报编辑证监会日前发布公告,同意上海期货交易所启动期货市场连续交易(即夜盘交易)试点。证监会称,初步预计,连续交易的相关准备工作年中基本就绪,年内可正式开始交易。这份公告指出,随着我国商品市场国际化进程不断推进,商品期货市场与国际市场的联动日益紧密,价格波动也更加频繁和剧烈。连续交易的推出,有利于国内客户及时消化国际市场信息,通过国内市场管理风险。公告称,从2011年开始,证监会组织期货交易所对延长交易时间进行了深入研究,拟选择国际化程度比较高的黄金、白银期货开展连续交易试点。上期所拟将每周一至周五的21:00至次日凌晨2:30作为连续交易时段。此时段与上海黄金交易所夜盘时间基本一致,并覆盖了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集团(CME Group)旗下成交量最大的黄金电子盘的活跃交易时段(北京时间21:00—2:00)及伦敦金银市场协会每日第二次现货定盘价时间(北京时间23:00)。3月20日,上期所曾就连续交易相关细则公开征求市场意见。据期货日报记者了解,意见征求工作已经完成,上期所相关部门正在进一步讨论修改,不久之后将公布修改后的结果和说明。证监会公告称,对于连续交易所涉及的夜间资金汇划、交易系统改造、应急保障等工作,上期所也正在协调有关各方积极准备。交易产品播报编辑2018年8月31日,证监会批准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展铜期权交易,合约正式挂牌交易时间为2018年9月21日。 [6]2008年,黄金期货合约正式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2019年12月20日,黄金期权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挂牌上市,这也是中国第一个上市交易的贵金属商品期权。 [4]2023年7月,中国证监会同意上海期货交易所合成橡胶期货及期权注册。这是全球首个以丁二烯橡胶为标的商品的合成橡胶期货及期权。 [9]现任领导播报编辑党委书记、理事长: 田向阳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王凤海党委副书记、监事长:宋丽萍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贺 军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 辉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陆 丰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彦斌 [8]所获荣誉播报编辑2021年10月,被授予“2021年上海市工人先锋号”称号。 [7]新手上路成长任务编辑入门编辑规则本人编辑我有疑问内容质疑在线客服官方贴吧意见反馈投诉建议举报不良信息未通过词条申诉投诉侵权信息封禁查询与解封©2024 Baidu 使用百度前必读 | 百科协议 | 隐私政策 | 百度百科合作平台 | 京ICP证030173号 京公网安备1100000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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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表彰2023年度国债期货优秀参与团队和个人2024-02-29

2023年,在证监会的领导、相关部委的支持和市场成员共同努力下,30年期国债期货成功挂牌上市,国债期货市场运行平稳有序,功能持续发挥,在服务债券市场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贡献了积极力量。为表彰先进,促进市场健康发展,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近期开展2023年度国债期货优秀参与团队和个人评选工作。经评选,10家机构获国债期货优秀交易团队奖,2家机构获国债期货最佳进步奖,5家机构获中长期资金参与奖。经获奖机构推荐,17人获国债期货优秀交易员奖。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中金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证监会系统工作会议等精神要求,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根本宗旨,持续提升金融期货市场运行质量,为建设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贡献更大力量。附件:2023年度国债期货优秀参与团队、个人获奖名单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24年2月29日

中金所对上海维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实控人实施纪律处分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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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可交割国债的通知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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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指期货和股指期权合约交割的通知2024-02-19

股指期货和股指期权新合约上市通知2024-02-19

关于提示国债期货交割相关事项的通知2024-02-08

关于2024年1月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2024-02-21

关于2023年12月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202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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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0月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202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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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专门从事金融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品交易与结算的公司制交易所。中金所由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发起,于2006年9月8日在上海正式挂牌成立。成立中金所,发展金融期货,对于深化金融市场改革,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发挥金融市场功能,适应经济新常态,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中金所以服务实体经济需要,服务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为宗旨,通过向市场提供安全、高效、完善的金融衍生产品及服务,促进金融风险合理转移与配置,提升金融市场效率,促进社会经济繁荣。中金所的主要职能是:组织安排金融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上市交易、结算和交割,制订业务管理规则,实施自律管理,发布市场交易信息,提供技术、场所、设施服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职能。中金所按照“高标准、稳起步”的原则,积极推动金融期货新品种的上市,努力完善权益、利率、外汇三条产品线,满足参与者多样化风险管理需求。采取全电子化交易方式,以高效安全的技术系统为强大后盾,在借鉴国内外交易所先进技术成果和设计理念的基础上,建立了一个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运行稳定的金融期货交易运行平台。中金所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会员分为结算会员和交易会员。结算会员按照业务范围分为交易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和特别结算会员。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形成多层次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市场安全运行。中金所建立了投资者适当性、跨市场协调监管、异常交易监控等一系列制度,维护金融市场正常秩序,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中金所稳步扩大金融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程度,积极加入国际期货行业组织,与境外主要交易所签订合作谅解备忘录,做实信息共享与互换、人员培训、业务学习、产品开发等合作内容,满足境内外投资的跨境交易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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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仓单交易28问

 

1.交易所开展标准仓单交易业务有哪些重要意义?

答:交易所开展标准仓单交易业务是期货市场服务于实体经济的一项重要举措,具有重要意义。一是解决实体企业对交割商品不同时间、地点、规格等的多元化和个性化需求;二是能够促进交割商品地区升贴水、品牌升贴水与等级升贴水的形成;三是提升交割商品流通的效率,使期货市场更加有效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2.交易所开展标准仓单交易业务与现有期货业务有何联系?

答:标准仓单交易是期货业务的组成部分。根据新修订的《上海期货交易所章程》第四条“交易所履行自律管理职能、依法开展经营,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期货交易及相关活动”规定,上期所为深层次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开展标准仓单交易业务。标准仓单交易的标的是期货标准仓单;交割仓库是交易所批准的期货指定交割仓库;交易商是严格按照“一户一码”原则、已在期货标准仓单系统注册的实体企业;标准仓单交易由交易所统一结算。

 

3.标准仓单交易业务与现有期货业务相比有哪些新特点?

答:在交易标的和交割方式上,标准仓单交易的交易标的是交易所已上市品种的标准仓单,通过标准仓单交易实现天天交易、日日交割,而传统期货交易是每月在交割期内交割一次;在报价方式上,标准仓单交易采取全价和升贴水报价两种方式;在交易模式上,标准仓单交易采取全款交易模式,期货交易采取比例保证金方式;在结算模式上,标准仓单交易直接对交易商进行资金结算和增值税发票开收,期货交易是对期货公司会员结算和票据流转,期货公司会员对客户结算和票据流转。

 

4.标准仓单交易业务采取什么交易方式?

答:标准仓单交易业务初期采取卖方挂牌交易方式。卖方挂牌交易是指卖方仓单交易商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内,以挂牌方式发出仓单卖出信息,买方仓单交易商摘牌后,于当日完成结算交收的交易方式。

交易所未来还将推出更多创新的交易方式。

 

5.标准仓单交易业务有哪些交易标的?

答:标准仓单交易的交易标的为交易所已上市品种的标准仓单。挂牌交易的标准仓单应当是电子形式的标准仓库仓单。首批挂牌交易的品种为铜和铝。

 

6.哪些标准仓单可以参与仓单挂牌交易?交易商需要进行哪些操作?

答:进行挂牌交易的标准仓单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交易所规定的交易品种;二是标准仓单管理系统中,仓单标识为“正常”;标准仓单管理系统中,仓租付止日等于或者超过当日;三是标准仓单有效期符合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四是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条件。

交易商应当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内,在标准仓单管理系统中提交参与标准仓单交易业务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标准仓单交易业务。

 

7.标准仓单挂牌交易有哪些挂牌方式?一次性挂牌多张标准仓单时有哪些挂牌要求?

答:挂牌方式分为整批挂牌和分批挂牌。整批挂牌是指卖方交易商单次挂牌出售一张或者多张标准仓单,买方交易商摘牌时应当一次性购买该单次挂牌的所有标准仓单。分批挂牌是指卖方仓单交易商单次挂牌应当出售多张标准仓单,并填写最小摘牌张数。买方交易商摘牌时可以购买该次挂牌内的部分或者全部标准仓单,购买标准仓单张数应当大于或者等于最小摘牌张数。

交易商挂牌多张标准仓单时,应当确保同次挂牌时每张标准仓单对应的品种、仓库、商标、品级均相同。

 

8.标准仓单挂牌交易有哪些报价方式?

答:报价方式分为全价报价和升贴水报价。全价报价是指卖方仓单交易商在挂牌时填写挂牌标准仓单固定单位价格的报价方式。升贴水报价是指卖方仓单交易商在挂牌时选定挂牌标准仓单对应品种的某一月份期货合约并填写升贴水的报价方式。

 

9.在标准仓单挂牌交易过程中关于交易价格有哪些限制规定?

答:一是交易所根据相应品种基准价上下一定比例确定价格限制区间。仓单交易商超过价格限制区间的报价无效。二是交易商在标准仓单交易的挂牌和摘牌过程中可以自行设置成交价下限与成交价上限。

 

10.标准仓单挂牌交易采取哪种付款方式?

答:标准仓单挂牌交易初期采用全款交易方式。全款交易方式是指买方仓单交易商在摘牌时付清所摘牌标准仓单全部货款及相关费用的交易方式。

 

11.标准仓单交易有哪些市场参与者?

答:标准仓单交易市场参与者主要包括交易所、仓单交易商、指定交割仓库、指定存管银行、信息服务机构。仓单交易商是指经交易所审核批准,获得交易商资格,参与交易所标准仓单交易活动的企业法人。指定存管银行提交申请,经过交易所审核通过,协助办理标准仓单交易结算业务。指定交割仓库向交易所提交申请,经交易所审核通过,协助办理标准仓单交易交收业务。信息服务机构为交易所标准仓单交易信息发布及日常信息管理提供软硬件服务,并且应当保证交易设施的安全运行和交易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

 

12.成为标准仓单交易业务的交易商有哪些条件?如何申请?

答:申请交易商资格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所参与交易品种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二是已在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系统中开立标准仓单账户;三是能够开具所参与交易品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四是承认并遵守相关政府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本办法以及交易所公布的规则与规定;五是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成为仓单交易商需要向交易所提交以下材料:《交易商开户申请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表》、《交易商协议》、《网上交易风险揭示书》;公司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最近开具的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每一个拟交易品种都需要提供一份);交易所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仓单交易商应当对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13.交易所对交易商交易账户的设置与管理有哪些规定?

答:一是交易所为参与标准仓单交易的交易商开设交易账户,标准仓单交易账户实行一户一码,即一个仓单交易商只能拥有一个标准仓单交易账户。仓单交易商交易账户号与其在标准仓单管理系统中的账户号一致。二是交易商应当妥善保管其交易账户及密码,应当对其标准仓单交易账户发出的交易要约和产生的交易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14.交易商申请办理销户有哪些要求?

答:仓单交易商履约完毕或者被终止其所有标准仓单交易的义务、结清其资金以及其他费用后,可以向交易所提交注销标准仓单交易商资格申请。

 

15.标准仓单交易采用什么样的结算架构?

答:标准仓单交易由交易所直接对交易商进行结算。

 

16.标准仓单交易如何进行结算?

答:标准仓单交易业务采取实时逐笔收付的结算方式。在交易时间段内,交易商付清摘牌仓单全部货款及相关费用,经交易所确认后,完成货款划转和标准仓单过户。

 

17.交易商如何开设标准仓单交易资金账户和银行结算账户?

答:交易所在交易商开户时为其在平台开立资金账户。同时,交易商需要在指定存管银行开设银行结算账户,用于资金存放和划转。交易所与标准仓单交易商之间的业务资金往来通过交易所标准仓单交易专用结算账户和标准仓单交易商银行结算账户办理。

 

18.交易商开设银行结算账户需要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一是初期交易商需要在交易所公布的指定存管银行的期货大厦支行开设银行结算账户。二是交易商的资金账户只能绑定一个银行结算账户。三是交易商的银行结算账户可以是一般户、基本户和专用户。

 

19.标准仓单交易业务对交易商的出入金有哪些要求?

答:一是交易商必须在平台交易客户端提交出入金申请,不得直接向交易所仓单交易专用结算账户进行转账。二是出入金申请时间与交易时间保持一致,非交易时间段提出的出入金申请在下一交易时间段受理。三是交易商资金账户可出资金余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请出金金额,方可出金;超出可出资金余额范围的申请,交易所自动驳回,交易商需要重新提交出金申请。

 

20.标准仓单交易业务需要向交易商收取哪些费用?

答:一是交易所向交易商收取交易手续费,交易手续费的收取标准和收取方式由交易所另行公告(上市初期拟暂不收取)。二是交易所为指定交割仓库代收交易商参与标准仓单交易业务期间的仓储费和过户费。仓储费按日按实际重量向标准仓单所有人收取,过户费按次按实际重量向买方仓单交易商收取。

 

21.标准仓单交易的货款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何种开票方式?

答: 买卖双方仓单交易商完成标准仓单过户后,交易所向买方仓单交易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卖方仓单交易商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22.交易所对开具和收取标准仓单交易的货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间有哪些规定与要求?

答:一是交易所设定每月25日为当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截止日,凡是在每月25日(含当日)之前成交的交易,交易所在当月向买方仓单交易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凡是在当月25日之后成交的交易,交易所在下月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截止日之前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每月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截止日。二是卖方仓单交易商应当在成交后5个交易日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送达交易所。

 

23.交易商可以采取哪些方式传递标准仓单交易的货款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交易商可以选择自行取送或通过快递(或邮寄)方式取送。交易商应当保证其包括发票领用人、邮寄地址等相关发票取送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因交易商发票取送信息不正确或变更后未及时将变更通知送达交易所产生的后果由交易商承担。一是如选择通过自行取送方式的,交易商应指定发票领用人,该发票领用人应在取件时出具相应的身份证,以备甲方核实。二是如选择通过快递(或邮寄)取送方式的,在寄送发票时,交易商应当保证按时将发票送达交易所,在收取发票时,应当准确填写邮寄地址,如邮寄地址发生变更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将变更通知送达交易所。

 

24.什么是发票保证金?发票保证金如何清退给交易商?

答:交易所向卖方仓单交易商支付货款时,将暂扣摘牌标准仓单总货款一定比例的金额作为发票保证金(具体请见官网),用以卖方仓单交易商迟交或者不交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发票违约金的扣划。

交易所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两个交易日内对其进行验证,验证合格后清退发票保证金。因仓单交易商违反仓单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而产生的所有税收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仓单交易商自行承担。

 

25.对于迟交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交易所如何处理?

答:仓单交易商迟交增值税专用发票3至10天的,卖方交易商每天支付货款金额0.5‰的发票违约金;迟交11至30天的,卖方交易商每天支付货款金额1‰的发票违约金;超过30天未交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视作不交增值税专用发票,卖方交易商支付货款金额20%的发票违约金。

 

26.参与标准仓单交易业务的仓单如何参与标准仓单其他业务?

答:参与标准仓单交易业务的标准仓单参与标准仓单其他业务时,交易商需在交易客户端中将拟参与其他仓单业务的标准仓单的状态设置为“参与标准仓单其他业务”,方可参与标准仓单管理系统的其他标准仓单业务。

 

27.通过标准仓单交易购买的标准仓单是否能直接参与期货交割业务?

答:通过标准仓单交易购买的标准仓单需要满足《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中可用于期货交割标准仓单的规定,同时交易商需在交易客户端中将该标准仓单的状态设置为“参与标准仓单其他业务”,方可参与期货交割业务。

 

28.若交易商未在购买标准仓单所在指定交割仓库开户时,是否影响该标准仓单的交收?

答:交易商通过标准仓单交易购买的标准仓单,未在该标准仓单所在指定交割仓库办理开户手续,不影响该标准仓单的交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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