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token安卓版下载2.0|虚拟币usdt被骗可以报警吗

作者: imtoken安卓版下载2.0
2024-03-14 09:32:42

律师解读|交易虚拟货币如何防止被骗、降低冻卡风险?_腾讯新闻

律师解读|交易虚拟货币如何防止被骗、降低冻卡风险?_腾讯新闻

律师解读|交易虚拟货币如何防止被骗、降低冻卡风险?

10 月 25 日晚,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专注 Web3.0 区块链法律服务的刘红林律师做客 WEEX 唯客中文官方交流群,结合其本人及团队多年服务区块链机构及个人客户,从事加密货币纠纷、刑事辩护、银行卡解冻、刑事合规、加密基金/项目投融资、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务实践,为WEEX用户分享了虚拟货币相关法律知识。

 01

   国内虚拟货币最近监管动向及司法实务

从 2017 年「94」到 2021 年「924」,国内通过划负面清单的方式,对于虚拟货币的监管越来越清晰。对于区块链创业者而言(多数情况下个人玩家和创业者身份重叠),有三件事在国内是不允许的:一是发币,二是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三是挖矿。

前段时间网上流传出来的《全国法院金融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审判指导意见)也对上述三大负面清单进行了重申,因此预计短期之内不会有较大的政策调整。

国内司法实务方面:

(1)目前法院的意见基本上比较统一,即对于虚拟货币纠纷案件应当受理,公民投资、买卖虚拟货币,或涉虚拟货币类商业纠纷,在法院的框架下是可以进行维权主张的。

(2)以虚拟货币为支付对价的纠纷,比如区块链企业以 USDT 或自家项目 token 发放工资,一旦发生劳资纠纷,如果当事人之间已经通过合同约定属于劳务报酬,法院也会支持。如果你是 KOL,为项目方提供服务,已约定了报酬,但对方反悔不给,也可以到法院起诉。

假设对方欠你一万 U,你去索要,但对方没有虚拟货币怎么办?法院可以采取合同签署时受益一方应该所获的价值来进行折算。也即,跟合作伙伴谈合作时,该签的合同还是要签,但前提是所做的事情不能违法。

(3)委托投资虚拟货币纠纷如何处理?最新的审判指导意见是,按照时间点划分,2017.9.4(《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成文日期) 之前签署的协议有效,之后签署的协议有违公序良俗,无效。如果涉及到有保本承诺、保底条款的协议,则看具体情况,各地判决不一,通常情况是各打五十大板,双方分摊。

(4)关于虚拟货币挖矿纠纷,关键是看合同签订时间和诉讼时间,2021.9.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成文日期) 之前签署的委托挖矿协议有效,之后如果还在国内投资虚拟货币挖矿,无论是采购设备自挖,还是采购设备后委托他人托管挖矿,都是无效的。对应地,如果在 2021.9.3 之前签订了合同,今天对方如果想以国家政策原因主张解除合同,法院也会支持。

(5)个人玩家和投资平台之间发生纠纷,应该怎么判?2017.9.4 之前的玩家,如果有理由、有证据,证明交易所存在恶意拔网线、挪用用户资产等情形,可以起诉,不过已经过去至少 6 年了,基本没啥用。如果发生在今天,因为对方拔网线、恶意砸盘等导致你投资亏损,或购买理财产品亏损的,法院不予支持。这时候只能走刑事控告,但刑事控告门槛较高,建议找专业律师咨询。

(6)涉及虚拟货币类案件的判决、执行。判决时,法官要看被执行人钱包里有没有虚拟资产,并将此情况写进判决书/调解协议,以避免判决之后并无虚拟资产导致的执行难问题。如果法院查明对方钱包里没有足够的数字资产,可以鼓励双方协商达成以对应价值的人民币进行支付。

(7)涉及虚拟货币的民刑交叉案件。涉及虚拟货币的民事案件,如果法官在处理过程中发现争议双方可能涉及非法 ICO 等刑事事件,应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做出立案决定前,法院中止审判;公安机关做出立案决定的,法院裁定驳回起诉。这就提醒我们:在起诉前最好找律师咨询一下,评估会不会涉及刑事问题。

 02

   普通用户如何规避交易风险和冻卡风险

虽然虚拟货币交易在国内不受鼓励,但也属于公民合法财产,因此如果在买卖 USDT 环节上当受骗,都可以报警,警察一般都会立案。

银行卡被冻结的可以自行申请解冻,但个人直接跟警方沟通效率比较低,成功率也比较低。这种情况下可以委托律师解冻。目前解冻卡业务在行业内已经比较成熟,也比较卷,费用不高。而且一般都采用半风险代理模式,前期费用较低,办理成功后才付剩余律师费。

几个真实案例:

(1)今年 6 月,接到一位朋友的电话,朋友在美生活了十几年,最近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华人,被推荐到某交易所进行投资,后来发现交易所是假的……这个案例提醒我们:投资虚拟货币一定要通过正规途径,通过交易所官网、官方交流群、官方Twitter、苹果/Google Play 官方应用商店下载 App,避免误入仿冒平台。

(2)一位上海的朋友,在一家香港的交易所进行虚拟货币买卖,在出 U 环节,对方提出用支票付款,结果朋友放币后,对方却停掉了支票,止付。这对内地用户的警示是:境外支票汇款是可以叫停的,因此,除非你的银行账户收到了钱,否则千万不要放币或确认收款。

(3)收到涉及赃款的 U,导致冻卡的情况频发,建议一定要在主流交易平台找主流 OTC 商家,以降低冻卡风险。有条件的用户可以尝试办理海外银行卡,但在办卡环节也需要注意防诈,目前网上以「办理海外银行卡」为噱头的钓鱼诈骗陷阱很多。另外,尽量避免与陌生网友交易。

曼昆曾接到一个客户咨询,自己出 U,把 U 转给了 U 商,U 商又找了个终端买家,让该买家打人民币给客户,但 U 商却没有把 U 转给终端买家。终端买家打钱后未收到 U,遂报警称遭遇诈骗,导致客户的银行卡被冻结。这个案例警示我们:OTC 交易一定要同名同账户,确保打钱、收 U 或打 U、收钱的是同一个人。

 03

承德程序员案,对海外虚拟货币投资有何影响?

今年 9 月份曝出河北承德一程序员为海外软件公司服务,因工作需要使用了 VPN,导致 105.8 万元工资被警方定性为「非法收入」罚没。

关于此事,大家关注的点主要有两个:1)翻墙到底违不违法?2)如果翻墙违法,当地公安有权没收违法所得吗?

对于第一个问题,我的观点一直是:公民个人翻墙上网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很少有公安或相关部门去处罚,因为执法「性价比」很低。一般公安会采取「一端端一窝」的手段,打击 VPN 提供者即可。

不过最近曼昆所一位律师写了一篇文章,核心观点是:在当前条件下,利用 VPN 翻墙并不算违法,因为一般人都不是使用「物理通道」翻墙的。

这一观点从法条字面意思来看是有道理的,但从执法实践来看,公安机关对于个人翻墙上网有权进行处罚。不过就过往案例来看,处罚金额通常都不高。

承德程序员案之所以引起广泛关注,主要是因为公安将其劳动所得认定为「非法收入」予以没收,我们认为是不合理的。

关于此案对币圈个人用户的影响,个人观点是:几乎没有影响。因为通过科学上网、通过海外其他方式所获得的投资收益,只要不是来自坑蒙拐骗、敲诈勒索等,而是凭自己科学决策获得的虚拟资产收入,在中国法律框架下是受法律保护的。

至于中国公民通过远程办公为海外公司服务获得 USDT 收入,要不要缴纳个税?这也是一个有待讨论的话题,因为从我国税法角度讲,它属于个人合法收入和财产,理应缴纳所得税,但目前没有办法缴纳。这是随着行业发展出现的新的法律问题,未来有待明确和解决。也有报道称,某人投资虚拟货币被相关部门要求缴纳税款,据我们了解这也是真实发生的。当前国内对资金流向、银行卡监管比较严格,20 万元以上的资金流动都会被监管控到。

 04

   用户问答

Q1:如果银行卡被冻结了,应该怎么解决?

刘红林律师:首先,了解一下冻卡原因,先联系开户行,要到公安的联系方式,再跟公安联络,了解具体情况,看自己是第几层被冻结的,这一点很重要。按照我们了解,五层之内都要被冻卡。

了解冻卡原因之后不用慌,很多办案人员可能会告诉你,买卖虚拟货币是违法行为、你涉嫌帮信罪、掩隐罪等,或者告诉你,有很多赃款打到了你账户,让你全部退掉。其实从法律角度来讲并不一定,这个钱到底是不是赃款、要不要退回,只有经过法院判定才算数。按照我们的经验,如果你确实能够提交一些材料,比如交易平台的订单记录、自己的合理收入证明,表明自己不是 U 商,只是个人玩家,从法律角度来讲是不予评价。

整理相关材料给到公安后,理论上是可以解冻的。但实际情况是,普通用户可能因为材料准备不齐全等原因,很难跟公安沟通好。因此建议找专业律师处理,律师熟悉公安办案思路、内部工作流程,与警方合作经验丰富。假如你确实收到了赃款,如果急需解冻银行卡,退款金额也是可以谈判的,这时候如果有专业律师介入,谈判可能更有优势。

Q2:国内对所有人的 VPN 都有监控吗?普通人使用 VPN,未获得很大赢利,会有什么问题吗?

刘红林:答案是肯定的。但如果只是正常的上网学习、了解资讯,没有传播不法言论,一般问题不大。

Q3:如果被传唤,佣金是不是作为非法所得需要退回?

刘红林:前提要看佣金的来源是什么,如果你是帮一个特别 CX 的项目带货,那么你的收入可能确实属于非法所得。当 KOL 一时爽,但面对一些特别不靠谱的项目时还是需要慎重一些。

Q4:市面上一些虚拟信用卡靠谱吗?

刘红林:个人没有体验过,所以要打个问号。不过据我了解,现在所谓的一些虚拟信用卡,跟传统意义上的信用卡不太一样,有点像是一家公司给你开了个一张卡,实际上你刷卡时扣的是这个公司账户里的钱,所以大家在办卡时需要了解清楚。

Q5:OTC 过程被骗了可以报警追回吗?

刘红林:肯定要报警,否则连追回的可能性都没有。如果你在 OTC 过程中是通过银行卡或支付宝汇款的,可以第一时间联系银行或支付宝,申请对对方账户进行冻结。同时,可以与 OTC 商家所在平台客服联系,获得帮助。

买USDT虚拟币被骗,律师教你如何去报警! - 知乎

买USDT虚拟币被骗,律师教你如何去报警! - 知乎切换模式写文章登录/注册买USDT虚拟币被骗,律师教你如何去报警!曼昆区块链法律特别声明:本文为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的原创文章,仅代表本文作者个人观点,不构成对特定事项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文章如需转载,请联系曼昆律师工作人员:MankunLawFirm01要永远相信人民警察自古真情留不住,唯有套路得人心。这虽然是一句调侃的话,但是有的时候真理往往就是在一句不经意的玩笑中说出来的。放到币圈里,那套路自然是多上加多,比如说最具代表性的OTC交易,那其中的风险在我这个执业律师的眼里则是处处都是。交易没有记录,证据无法保存;交易对手是谁我们不清楚,如果出现问题我们连个真实的人都找不到;要不就是不小心收到黑U或者收到黑钱,那就更麻烦了,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搞得不仅U的交易没弄好,自己的生活也受到影响。并且现在国家对于虚拟货币的态度是趋于严管,不完全统计,就关于虚拟币的监管政策性文件,央行牵头就出了四份,每出一份文件,对于币圈来说都是一个不小的震撼。由于最高层面对于虚拟币的态度是这样,那么在法院的民事判决中,对于与虚拟币有关的民事判决也有些趋同的意思。至于法院在民事案件方面怎么判,你们可以看看我们律所红林律师所写的《委托他人投资虚拟货币亏损,钱能要回来吗?》这篇文章研究研究,我们这次主要说的是刑事方面的事情。在说正经事之前,请允许我先来吐个槽。大家也都知道,我们曼昆“可能”是中国第一家专注于区块链的律所,名号打出去之后呢,就有许多在币圈的海洋里徜徉被骗的、被偷的来咨询我们应该怎么办。但是在跟客户聊的过程中,我发现有的人对于法律是一点都不相信,什么警匪一家亲了,他们根本不干事了等等言语就从他们的嘴里脱口而出。其实我想说的是,既然你来咨询律师了,你肯定还是相信法律能还你公道,要不然你也不能想着来咨询律师。在律师给出你们法律意见以及该怎么处理的时候,就不要抱着你在币圈徜徉这么久,见过这么多事的态度来对待律师,你要是真的聪明,什么事都能看明白,怎么还能被骗呢?02报警方式有讲究说回正题,如果买U被骗了,我们该怎么办呢?第一反应肯定是报警呀。但是在我们接触的众多客户的反映中,都说去报案警察不管,因为虚拟币不受国家保护,所以不予立案。然后出现这个问题之后,我们肯定会追问客户一句:你是口头报案还是书面报案呀?百分之百的客户说的都是口头报案。看见没有?警察不受理的根源找到了吧,让我来给你仔细分析分析。按理来说,只要是去派出所公安局报案,警方都要出具接报案回执和受理通知书,但是为啥到你那就没有了呢,因为你没有留下去报案的痕迹。那么怎么才能留下报案的痕迹呢?写报案书、组织证据材料呀。报案书不会写,来找律师我呀。有了报案书之后,你就可以理直气壮挺直腰杆地向公安机关索要接报案回执和受理通知书了。一般情况下,只要警方出具了以上两个法律文书就会按照程序进行立案审查、侦查案件、抓捕嫌疑人等一系列程序。对于我们被骗的人来说,即使最终没有得到嫌疑人的退赔,但是最起码让他进去待着了,也算是给我们的心灵一丝小小的慰藉。以上是通过书面报案,留有痕迹的方式逼迫警方向我们出具法律文书,受理案件的方式。如果警方如前所述,接受了当事人的报案,无论是口头还是书面报案,警方都为我们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文书,但是过一段时间之后,我们收到的却是警方不予立案通知书。也就是说,警方通过正规的手段给了你一个正规的法律文书,正规的告诉你你的案子我们不管。那警方都这么正规了,我们怎么办呢,总不能去跟警方耍流氓,你不立案我就不走了吧,那样容易寻衅滋事呀。03公安不立案怎么办不用怕,法律也给我们留了正规的救济手段。我们既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复核,也可以向察院机关申请立案监督。首先我们要记住,无论是申请复议、复核还是申请立案监督都必须要以书面形式申请。那有的读者可能会问了,同样是向公安机关申请,为什么既叫复议、又叫复核呢?那我们就该看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看过法律规定之后,知道复议和复核的区别所在了吧?但是这里我要说一下,一般公安机关的不予立案决定作出时都会有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参与其中,而我们的复议申请也是由法制部门进行审查,所以绝大部分的复议结果我们应该也能知道会是什么结果了吧。所以说,如果我们进行复议、复核这个程序,也只能指望到上一级公安机关进行复核时会有所改观。但是,按照我的执业经验,想指望公安机关改变这个结果真的太难了。所以,一般情况下,我都是为我的当事人跳过申请复议、复核这个法定程序,直接去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因为毕竟检察院的检察官都是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对法律的理解比一般的警察更高,再加上警察可能更忙,联系承办警官是一件挺难的事,但是联系检察官要比联系警官方便的多,检察官会有更多的时间听当事人和律师的意见,如果我们的申请理由充分,符合法律规定,检察机关是会作出要求公安机关重新作出决定的。我们报警之后,不管是申请复议还是申请检察院立案监督,都是在公安机关作出不予立案决定之后的补救措施。如果想追求一个好的立案效果,最好的办法就是事前做足功课,写好报案书,充分阐述公安机关应该给我们立案的事实理由以及法律理由,再整理好我们手头现有的证据材料,让警方在接报案的时候就能直观充分的对我们的案件有个第一时间的了解。04曼昆律师总结所以说,买U被骗之后,报警警察不管,让我们更多的从自身找找原因,是不是报案前准备没有做到位,以至于警方可以轻松找个理由就把我们的报案推之门外,而不是报案警方不予受理之后就简单的得出一个“警匪一家亲”的粗暴结论呢。本文作者魏富海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魏富海律师,毕业于哈尔滨理工大学,拥有10余年的法律服务经验,擅长刑事辩护类案件,办理各类案件百余起,办案经验丰富。主攻业务领域:刑事辩护、区块链行业、数字货币领域刑事辩护、加密资产矿场争议解决、数字资产用户维权等民刑交叉类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刘某某妨害公务案;刘某非法持有枪支案;应某国有公司人员失职被骗案;尹某某非法制造枪支、弹药案;张某某合同诈骗案等。核心优势:在多起刑事案件中,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症结,为当事人争取缓刑,达到了理想的辩护效果。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遇到的案件类型多样化,积累了丰富办案经验。擅长从证据角度入手,找出案件关键辩点所在,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的最大化。 发布于 2023-08-30 16:27・IP 属地上海虚拟货币比特币 (Bitcoin)虚拟币​赞同 3​​添加评论​分享​喜欢​收藏​申请

我是如何追回被盗的20万Usdt的? - 知乎

我是如何追回被盗的20万Usdt的? - 知乎切换模式写文章登录/注册我是如何追回被盗的20万Usdt的?老金大叔转载自公众号:币圈的良心大家会发现良心哥近期一直在做钱包安全的专题,之所以这么长时间多角度的分析科普,是因为盗币团伙现在已经成了威胁韭菜财产安全的头号威胁。给你们科普的我,也被盗币了圈里被盗币的人很多,甚至良心哥自己也没躲过。说起来挺丢人的,我前段时间也被盗了,金额20万u。目前嫌疑人已经到案,退还了部分赃款和赃物,但仍然有几十万没回来。虽然这个事情不怎么光彩,但良心哥还是想以自己的亲身经历来告诫大家:安全无小事,哪怕麻烦一点,总比丢了好。丢了再想找回来,那可就麻烦了。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前一段时间出差的时候,发现自己钱包里的u不翼而飞,分别是9万多husd和11万的usdt,合计金额超过20万u。时间是8月9日被盗的,我过了好几天才发现,被盗记录如下:说句实话,当我发现钱包被清空之后,整个人有点恍惚,很难相信这是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当时我复盘了一下被盗的时间,那个时候我正在外边和朋友吃饭,手机在我手里,怎么会丢呢?难道是我玩defi的时候给了某个钓鱼链接授权?我赶紧打开dapp,看到质押在里边的以太坊和fil等资产还都在的时候,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幸亏这些币还在,不然我就损失大发了。这个钱包已经不安全了,于是赶紧将剩下的资产转移到了火币。发现被盗币了咋办?因为我使用的是tp钱包,严格来说这也是一起涉及tp的被盗案件,前段时间tp盗币被维权的时候,实际上我已经发现我的币被盗了。当时我找了几个朋友,问问他们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案件,后来有个朋友跟我说,这个事情需要先报警立案,然后可以给tp发调证,再根据梳理出来的线索去锁定嫌疑人。于是我就在朋友的陪同下去报案了。因为这边的警方对数字货币类案件比较懂,在了解完情况后就给立案了。同时我身边有不少做区块链安全的朋友,我也请他们帮我做了一些资金流向的分析,发现有部分资金流入某交易所。然后又赶紧跟交易所方面对接,希望能调取链上和交易所用户数据。这些步骤我是同时进行的,所以效率比较高。tp效率比较低,警方发完调证后到现在都没给正式回复,但这并没有影响案件的进展。在等了两天后,交易所方面给出了调证回复,案情这才有了转机,在这里手动点赞。出乎意料的真相根据交易所的回复,警方很快对数据进行了梳理,锁定了两名嫌疑人,后来在询问我的时候,导致我有点恍惚。因为其中一个人我认识,我们暂称他为A。根据交易所调证记录可以看到,我是8月9号晚上丢的币,然后他10号就开始在出货,整个过程中一直在充值变现,甚至操作的ip都是公司的ip。当时我就麻了,虽然有人提醒过我可能是身边人作案,但是我没想到会是他。开始我一直以为是defi里的安全漏洞导致我的丢币,结果在嫌疑人里出现了熟人的名字,这真的很难让人接受。但无论如何,从链上资金流动来看,他变现的是我的币,说明他根本逃不了干系。本来警方准备实施抓捕,但考虑到途中会有风险,后来改为直接让他到案,这样效率更高。于是让他直接来我分公司所在的城市,在接机之后,第二天警察直接上酒店带走了他。本来以为这个事情已经尘埃落定了,但没想到A说这些币不是自己盗的,而是B打给他的,因为B欠他钱。我又麻了。因为B我也认识。从链上资金流向来看,A说的有其合理性,因为B懂技术,而且在转移过程中多次混币洗币,手法相对专业,而A就只是傻乎乎的把u充到交易所然后就变现了。但B不到案的话,就无法证明A口供的真实性。至于A有没有参与本次盗币行动已经不重要了,因为我们已经知道是B进行了操作。于是A让B到这边来,B没有起疑心,所以B也顺利到案了。当晚我们怕B起疑心半道跑掉,还专门找了几个人守在宾馆的大厅。所以第二天B也顺利到案,良心哥心里也落下一大块石头。到了局里之后,B很快就承认是他盗取的。问他怎么盗取的,说出来简直丢人。具体就不说怎么回事了,反正是因为我个人低级失误造成的,给了他可乘之机,然后他就把我的币转走了。然后问他,我钱呢?这孩子拿着我的钱还了欠债,居然还去封装了100多t的fil算力。我恨不得给他邦邦两拳。所以案情经过2次反转,经过如下:我因为低级失误让B获取到了我的资产,然后他因为欠A钱就还给他u,A拿着我的u直接到交易所变现被抓个现行,由此牵连出B。到目前为止,算上他退还的钱+买fil的算力,往高了给他估值,现在也还差我大几万u。挣钱如同针挑土,花钱如同浪淘沙。化整为零后想再拼凑起来,可就没那么容易。这小子算是摊上麻烦事儿了。哪怕如此,我依然侥幸这件事情现在复盘起来,也真是让人后怕:如果他早几天盗币的话,我的u损失要比现在大很多。如果这边警察蜀黍不懂的话,我甚至都立不了案。如果不立案的话,压根就没法调证。如果没有技术朋友配合,压根就不知道该调证哪些地址。如果没有交易所的支持,压根获取不到实名信息。如果获取不到实名信息,压根就不知道是A在变现。如果不知道A是嫌疑人,那么也根本抓不到主犯B。这里边缺了任何一环,这个案子可能就无疾而终了,而我也只能认栽。所以哪怕现在我还有大几万u没回来,但目前来说已经算是挽回大部分损失了,这也是为什么我说自己算是侥幸的了。非常感谢警察蜀黍,办案非常给力,从我报警到两个嫌疑人到案,中间也就短短几天的时间。最后还是补充一句,虽然看起来破案过程比较顺利,但整个流程依然非常繁琐,这段时间搞这个案子也是弄的我身心俱疲,没有精力顾及其他的事情。昨天有几个人问,丢的是数字货币,警察会管吗?答案肯定是管的,实际上我们国家已经非常重视这方面了,而且也已经有了很多成功的案例。就像我给提问的人回复的一样:重点不是被盗的东西有没有价值,受不受保护,而是他有没有实质上的盗窃行为。哪怕他偷的是我的屎,那坨屎的所有权也是我的,不是他可以随意去盗窃的。以上就是我丢币后又找回来大部分的经历,所以真的不要等丢币后才后悔自己安全措施做的不够,大部分人的币丢了也就是丢了,很难找得回来。希望你们永远不要体会这种滋味。发布于 2021-08-31 00:04币圈数字货币交易所​赞同 19​​54 条评论​分享​喜欢​收藏​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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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被骗可以报警吗?报警有用吗?谢谢? - 知乎首页知乎知学堂发现等你来答​切换模式登录/注册比特币 (Bitcoin)虚拟货币被骗可以报警吗?报警有用吗?谢谢?关注者27被浏览86,449关注问题​写回答​邀请回答​好问题​添加评论​分享​22 个回答默认排序灰产圈​​山东道格拉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 关注主持人:近年,国内通过发行代币形式包括首次代币发行(ICO)进行融资的活动大量涌现,投机炒作盛行,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本期节目,我们荣幸邀请到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伟权律师向大家介绍虚拟货币金融风险以及防范措施。律师,您好。余律师:主持人好,大家好。主持人:自比特币诞生以来,特别是近几年,市场上出现了大量的虚拟货币,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广泛传播,严重扰乱了货币市场,律师能为我们介绍一下目前我国以虚拟货币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大概情况吗?律师:好的,就我们查阅到的资料显示,近年来,国内以虚拟货币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案例呈上升趋势,由2001年的2件到2019年1065件。从地域分布来看,当前案例主要集中在浙江省、广东省、福建省, 从案由分类情况来看,当前最主要的案由是民事案件,占所有案件的一半以上,其次是刑事,行政。主持人:律师能跟我们分享虚拟货币的相关案例吗?律师:好的,我们搜索了虚拟货币有关的案例了解到,针对原告因虚拟货币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的案例,法院均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相关法院均认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于2017年9月4日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规定,虚拟货币非我国规定的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因双方买卖的标的物为虚拟货币,故案涉买卖合同应为无效合同,交易造成的后果和引发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故对于上述原告的诉请均不予支持。主持人:看到以虚拟货币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案例数据如此庞大,而且对消费者造成巨大损失。律师,您能介绍一下虚拟货币是什么?让我们有效辨识虚拟货币吗?律师:好的,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知名的虚拟货币如百度公司的百度币、腾讯公司的Q币,Q点、盛大公司的点券,新浪推出的微币(用于微游戏、新浪读书等,2013年流行的数字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无限币、夸克币、泽塔币、烧烤币、便士币(外网)、隐形金条、红币、质数币。目前全世界发行有上百种数字货币。主持人:虚拟货币是货币吗?虚拟货币是否受法律保护呢?律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通知、公告,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资和交易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主持人:为了让我们更深入的了解虚拟货币,虚拟货币有哪些特征呢?律师:虚拟货币有以下几个特征:1.由某个网络社区发行和管理,不受监管或很少受到监管,特别是不受或较少受到中央银行的监管;2.以数字形式存在;3.网络社区建立了内部支付系统;4.被网络社区的成员普遍接受和使用;(能用作一般等价物)5.可以用来购买网络社区中的数据商品或实物商品;(拥有交易媒介的功能)6.可以为数据商品或实物商品标价。(拥有计价功能)主持人:目前市场上出现了大量的虚拟货币,那虚拟货币有哪些种类呢?律师:虚拟货币一般而言,分为三大种类,即游戏币、门户网站或者即时通讯工具服务商发行的专用货、互联网上的虚拟货币。游戏币是指在单机游戏时代,主角靠打倒敌人、进赌馆赢钱等方式积累货币,用这些购买草药和装备,但只能在自己的游戏机里使用。那时,玩家之间没有“市场”。自从互联网建立起门户和社区、实现游戏联网以来,虚拟货币便有了“金融市场”,玩家之间可以交易游戏币。门户网站或者即时通讯工具服务商发行的专用货币是用于购买本网站内的服务。使用最广泛的当属腾讯公司的Q币,可用来购买会员资格、QQ秀等增值服务。这一些虚拟货币与法定货币之间不存在兑换关系,只能够在网络社区中获得和使用。互联网上的虚拟货币,如比特币(BTC)、莱特货币(LTC)等,比特币是一种由开源的P2P软体产生的电子货币,也有人将比特币意译为“比特金”,是一种网络虚拟货币。主要用于互联网金融投资,也可以作为新式货币直接用于生活中使用。这一些虚拟货币能与法定货币相互兑换,还可以用来购买虚拟和真实的商品或服务。主持人:好的,通过律师的介绍我们清楚地了解到了虚拟货币的特征、种类等内容,那么虚拟货币会给我们带来哪些风险呢?律师:虚拟货币作为电子商务的产物,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而且,越来越和现实世界交汇。然而,在虚拟货币日益长大的同时,由于相关法规却相对滞后,区块链技术的无序发展、不同国家监管安排差异等因素,使得虚拟货币存在着被滥用于主要从事以下犯罪活动的风险 :洗钱风险虚拟货币具有去中心化、匿名性、跨国性、交易不可撤销等特点,一直是犯罪分子洗钱的重要工具。犯罪分子可能利用不同国家对虚拟货币的监管差异,通过境内外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将犯罪资金转换为虚拟货币,然后进行不同虚拟货币之间的转换,继而在不同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之间进行货币转移,最后将虚拟货币兑换成法定货币,通过混合使用虚拟货币洗钱和其他洗钱手段,达到转换、转移犯罪资产,实现表面合法化的目的。恐怖融资风险虚拟货币在一定程度上兼具支付工具和价值存储工具的属性,这使得恐怖分子可能利用虚拟货币进行非法资金的筹集、转移、储存和使用。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 )发布的报告显示,执法人员已发现个别恐怖活动组织所属网站呼吁同情者和支持者利用比特币进行捐款,有的极端主义者还在互联网上商量如何使用虚拟货币购买武器,并对不太了解虚拟货币的其他极端主义者进行技术培训。逃税风险国际社会在对缺乏集中式管理机构或中介机构的虚拟货币予以有效的税收监管以及在适当保护公民隐私与有效防范逃税之间保持平衡等方面,均面临较大的技术难度。虚拟货币由于其自身特点,很容易沦为犯罪分子跨境转移资产、逃避政府税收监管的支付工具与价值存储载体。尽管目前已披露的利用虚拟货币逃税的案例鲜见于媒体,但是逃税与洗钱一直是国际社会较为关注的虚拟货币风险。非法集资与集资诈骗风险犯罪分子可能将虚拟货币作为非法集资或集资诈骗的支付工具,以投资发行虚拟货币、开发比特币底层技术应用、利用虚拟货币“搬砖”套利等为幌子,进行非法集资或集资诈骗。据不完全统计,自 2016 年以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的以虚拟货币为幌子的传销诈骗案件多达 180 件,涉案总金额高达上千亿元人民币。有的不法分子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虚拟货币, 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从事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盗窃风险虚拟货币的产生、交易、储存均要通过互联网,虚拟货币交易商、虚拟钱包提供商为虚拟货币所有者提供交易账户。在服务过程中,虚拟货币交易商与虚拟钱包提供商可能监守自盗,窃取客户的虚拟货币,黑客也可能侵入客户账户并窃取虚拟货币。敲诈勒索风险尽管虚拟货币尚未被大多数国家界定为具有财产价值的虚拟商品,但是其使用范围日益广泛,加之转移具有匿名性特点,使得虚拟货币很容易成为犯罪分子从事敲诈勒索的重要目标。主持人:原来虚拟货币会带来这么多的风险啊,那么针对这些风险,我们要怎么防范呢?律师:为了防控虚拟货币犯罪风险、维护我国金融稳定和经济安全,我建议 :加深对虚拟货币本质属性的认识  国内迄今为止尚未对虚拟货币做出明确界定,不少人仍对虚拟货币存在错误认识,或者认识不够。2013 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指出,通过特定计算机程序计算出来的比特币具有没有集中发行方(去中心化)、总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跨国性)、匿名性等四个主要特点,尽管被称为“货币”,但是由于并非由货币当局发行,因此不具有法偿性、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非真正意义的货币,应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是可以作为虚拟商品在互联网上买卖。可见,《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尽管没有对包括比特币在内的虚拟货币做出明确界定,但是对比特币的属性和特征进行了概括。2017 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再次强调,比特币、以太币等虚拟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并明确禁止代币融资交易平台(虚拟货币交易平发布于 2021-01-30 15:39​赞同 12​​添加评论​分享​收藏​喜欢收起​主任看市场​ 关注 先说结论:可以报警,必须报警,但效果不佳。 目前,虚拟币市场仍是初级放任发展的阶段,没有机构约束,没有法律约束。所以,投资者必须警惕以“思慕”为托辞的非法集资,以及空气币。 说到空气币,昨晚央视财经再一次对虚拟货币进行报道,第一点提到数字货币是泡沫!提醒大家注意风险!但是呢,这个社会有泡沫才能赚钱,如果没有泡沫是赚不到钱的。大家知道房地产市场泡沫有多大吗?仅上海地区房地产全部市值加在一起400多万个亿。如果房价不疯长,只是遵循一个合理价格的话,每年涨一千块两千块,你是赚不到钱的。一只股票如果不狂涨,你也是赚不了钱。对投资者来说,是喜欢泡沫的,市场有泡沫才有钱赚。其实只要有金融的市场就会有泡沫。而数字货币的泡沫更大一点,风险会更大一点,但是风险和预期收益永远是如影随形的。风险大才会有回报大!所以数字货币的市场更加要理性认识,谨慎投资!第二点提到空气币和站台。空气币无疑被打击的对象,这也是我一直给大家强调的,在数字货币二级市场,永远做一个合格的价值投资者!还有就是被站台的李笑来,以上的消息对我们来说,短期来看是利空,导致比特币出现了震荡回落,绝大多数币出现了下跌,长期来看实为利好消息,因为空气币的资金全部出逃,只能涌向真正在做项目的虚拟币。发布于 2018-05-22 14:39​赞同 2​​添加评论​分享​收藏​喜欢

虚拟货币被盗,受害人能报案吗? - 知乎

虚拟货币被盗,受害人能报案吗? - 知乎切换模式写文章登录/注册虚拟货币被盗,受害人能报案吗?刘正要律师​律师执业证持证人从去年到今年,虚拟货币被盗的案件越来越多,被骗的也不少,很多受害人找到我们团队希望律师能够帮助他们挽回损失,甚至有客户直接问刘律师能不能黑进对方钱包把币拿回来。基于此,刘律师写这篇小文,聊聊虚拟货币被盗后,向公安报案的正确姿势。一、虚拟货币在法律上的性质虚拟货币法律定性如何,决定了司法机关对待虚拟货币类案件的态度。虽然不同司法机关对于虚拟货币的看法有所差异,但是当下的司法实务、理论界基本能达成共识的是:无论是传统以游戏币、QQ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还是当下更多人理解中的以比特币、泰达币等为代表的虚拟货币,想要获得这些虚拟货币都是有成本付出的——要么是花钱或其他财物购买、置换,要么是耗费一定资源获得,如电力、算力等。这些包含经济成本的虚拟货币也实实在在具有使用价值、交换价值、流通性,大众(至少是一部分大众)也认可虚拟货币具有财产价值,即达成了共识。当然,对于一些比较小众、共识度不高的虚拟货币很难会被认定为具有财产价值。在刑事法律上,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要探究行为背后的刑事违法性大小,比如商事法律上认可的复杂股权安排,到了刑事法律上可能毫无屏障作用,背后的老板可能从表面上看与公司毫无关联,但是只要他能实际控制公司、员工,他就是刑事法律上的管理者、领导者。对虚拟货币的认识也是看其背后的实质,刑法上的财物可以理解成财产和物品,除了有形、占有物理空间的物品外,财产、财产性利益都属于刑法上的财物。虚拟货币作为典型的财产性利益,当然归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财物。尤其是自2013年五部委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明确将虚拟货币定性为一种虚拟商品,10余年来该定性未被改变,既然是商品,当然具有财产属性。二、虚拟货币被盗的刑事立案、审判标准确定了虚拟货币具有财产属性后,无论是盗取别人的QQ币还是比特币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的话,公安机关是应当进行刑事立案的。根据现在的规定,盗窃的数额一旦超过3千元(全国各省标准不一,部分地区可能更低),公安机关是应当立案的。如果行为人的盗窃金额超过50万元,按照定罪量刑标准是要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而50万人民币的标准在虚拟货币类案件中是很容易达到的。实践中,虚拟货币被盗类刑事案件审判与传统盗窃罪并不相同。以罗某某盗窃案为例((2020)沪0106刑初551号),罗某某非法侵入上海A公司的服务器,从中盗取189万余枚USDT(市值1200余万元),之后罗某某将USDT兑换成以太坊(ETH)和比特币(BTC),并将部分以太坊卖出,获利90万余元。后公安人员在广州市将罗某某抓获归案。最终法院认定罗某某构成侵入A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并获取系统中存储的数据,秘密窃取USDT189万余枚,非法获利90余万元。同一行为触犯两个罪名: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盗窃罪。最终按照处罚较重的盗窃罪定罪处罚,罗某某最终获刑12年。这里面有两个重要的问题:一是盗窃虚拟货币案件中,计算机类犯罪(如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与盗窃罪的适用问题;二是盗窃罪中涉案金额的确定问题。对于第一个问题,虚拟货币常见的存储方式包括冷钱包、热钱包甚至直接存在虚拟货币交易所,行为人通过侵入受害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获取了系统内的数据,达到一定标准就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刑法上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是十分广义的概念,只要具备自动处理数据功能的系统即可。无论是冷钱包、热钱包还是虚拟货币交易所,其包含的数据处理系统当然属于我国刑法上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此外,如果行为人通过侵入并获取数据的行为获利超过5千元或造成经济损失1万元,就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量刑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数额标准是前述5倍以上时(2.5万元、5万元),量刑在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第二个问题,盗窃虚拟货币构成盗窃罪争议不大,但是盗窃的金额应该如何计算:是盗窃时虚拟货币的市值?还是行为人把虚拟货币盗窃后变现的金额?还是受害人最初购买虚拟货币花费的成本金额?我们看到上海二中院的认定标准是行为人窃得虚拟货币后变现的金额。该法院的主要考量是,如果按照受害人最初购买虚拟货币花费的金额来认定盗窃罪的涉案金额时,等于法院变相承认了虚拟货币和法币之间的兑换关系,而当下我国是禁止虚拟货币和法币的兑换业务的;如果按照盗窃时虚拟货币的市场价值计算,一是市场价值的参考标准无法确定(是以一家境外交易所,还是多家交易所;是以案发当天的价格,还是包含案发时间在内某一时间段的平均价格等等),二是通过市场价值计算虚拟货币价格也涉及到将虚拟货币和法币之间的兑换问题。最终法院选择,以罗某某变现的ETH共计获利90余万元来确定其盗窃金额,相较于罗某某盗窃的全部虚拟货币市值(1200余万元),涉案金额下降了很多,不过因为仍然超过了盗窃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50万元,10年以上有期徒刑),罗某某获刑12年有期徒刑。但是,我们假设一个情形:罗某某盗取了虚拟货币后不进行任何的变现操作,那按照上海二中院的标准是不构成盗窃罪的,只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三、受害人报案指南对于受害人来说,如何进行正确的报案至关重要。实践中,很多受害人虚拟货币被盗后第一时间找到公安,无论是派出所还是刑侦(甚至有些人会去找经侦、治安)都会比较谨慎地选择是否受理,立案就更难了。有些公安机关干脆就以虚拟货币不受国家保护为由,拒绝受理相关案件。其实这背后是原因也很简单,要么就是损失金额太小,社会危害性不大;要么就是侦破难度过大,影响公安考核;还有就是确实有部分公安机关对虚拟货币的认识不全面,往往采取有色眼镜看待。作为法律工作者的律师来说,很难帮助受害人直接挽回损失(由当事人咨询刘律师能不能黑进对方钱包帮他把币拿回来),但是帮助当事人合法维权,通过刑事报案、民事诉讼等途径挽回损失还是没问题的,通过刘律师经验总结,受害人在自己虚拟货币被盗后,及时采取以下动作,将来还是有可能追回损失的:(一)有无将助记词、钱包密码等敏感信息透漏给他人。如果有,及时固定这个人的身份信息:名字、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微信号码、银行号码、境外软件的账户信息等。(二)是否点击了陌生链接。如果有把链接发布者的信息、操作过程、聊天信息、转账过程涉及的各类账户信息等及时固定。(三)金额较大的(如超过100万以上),建议委托专业科技公司/安全公司等第三方机构,进行链上资产转移、追踪分析,对上述(一)、(二)中相关账户的真实信息进行核实,对被盗虚拟货币的价值进行说明;涉及被盗虚拟货币变现的,第三方机构还可以追溯变现操作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相关地址,背后的账户信息等内容。(四)受害人合法拥有虚拟货币的证据,如购买记录,钱包明细等等。以上操作可以自助进行也可以委托律师进行,尽可能全面拿到上述证据材料后,再根据刑事报案的材料要求去准备报案材料,被公安受理的可能性会大大增加,同时也有利于公安立案后及时推进案子进展,毕竟受害人已经帮公安做了很多工作,这样追回损失的可能性也会增加。发布于 2024-01-22 21:01・IP 属地上海虚拟货币USDT盗usdt​赞同 1​​添加评论​分享​喜欢​收藏​申请

怎样追回被骗的USDT? - 知乎

怎样追回被骗的USDT? - 知乎首页知乎知学堂发现等你来答​切换模式登录/注册USDT怎样追回被骗的USDT?关注者6被浏览2,919关注问题​写回答​邀请回答​好问题​添加评论​分享​2 个回答默认排序邵诗巍律师​法律行业 律师​ 关注引言:前两天接到了朋友咨询,说自己将折合人民币约4000万的usdt转给了某u商,但对方没把钱转过来,目前已失联,询问我该怎么办。其实在笔者接触到的案件当中,此类情形是非常常见的高发类型,因此在这里做一个集中解答。01基本案情当事人王总,想把手中的USDT变现,因为涉及到的资金量比较大,王总就托其朋友小赵找靠谱的u商,小赵就找到了其经常合作的u商小z。小z给了小赵转币地址后,王总u的打款链条如下:(注:为保护客户隐私,案件信息已脱敏处理,本文纯作理论探讨 )王总(金主本人)→小赵(代收代付)→小z(u商)→x→y 小赵近几年一直在和小z合作,双方交易的资金量有数千万,因此双方作为素未谋面的多年网友,有很强的信任关系。这次王总找到了小赵后,小赵也是不由分说,将收到的王总的u转至小z提供的地址。 几天后,小赵见小z依然没动静,坐不住了,问小z:咋回事?不是和之前一样,扣除你的手续费之后把人民币赶紧汇我账上啊?我这边金主等着呢?小z去问了他的中间人x,x又去问其中间人y,y说,“自己把u转到交易所了,但账户被封,他在想办法。要钱可以,但要给他至少半年时间,并且要收15个点的手续费”。 两周过去了…… 一个月过去了…… 涉案的u就像石沉大海,杳无音讯。小z经王总和小赵轮沟通交涉,闹得很不愉快,后面已失联。王总坐不住了。02王总该怎么办?上周末晚上,王总联系上我之后,急吼吼的问现在该怎么办?通过王总的叙述以及阅看了当事人的沟通记录后,理清了上述基本事实。 虽然王总很着急,但我还是让他先别着急。1、那么多u,哪来的?站在客户的角度,想知道怎么收拾这群卷款跑路的家伙们,这很正常。但是站在一名从业多年的专业刑事律师的角度,我更关心的是,客户的钱是从哪来的?——这是此后所有待解决问题的前提。原因主要是在于,需要先判断客户本人是否有涉刑风险。 毕竟笔者也办理过不少维权者维着维着把自己搞进去的案子(再次声明:与本人无关,本人是在接受委托后在看守所会见才知晓当事人是为什么进去的,但确实在有些案子当中,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确实是可以非常微妙的自如切换……)这个就说来话长了,我们还是回归到正题。 因为王总和小赵都长期居住在海外,所以当客户在描述这个事的时候,我就一直在担心客户U的来源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变相买卖外汇涉嫌非法经营的风险?(可参考笔者此前文章:《一文梳理:提供账户帮人转账,可能涉嫌的罪名》,《买卖USDT泰达币赚差价被抓,如何做好刑事辩护?——OTC商家涉刑风险之 非法经营罪 (二)》),但是经询问得知:转出的这些U都是搞数字货币量化交易赚的,并且王总转给小赵,小赵转给小z,均是正常的。因此,初步判断,涉案U的来源干净,并且只存在u和人民币的单向场外交易,不涉及变相买卖外汇。 由此,王总本身的刑事风险可以排除。2、如何维权?第一步,承担责任的主体是谁?王总和小赵获得的所有信息是通过小z传达而得,是否存在x,y,目前未知,转币地址也是小z提供。小z作为USDT承兑商,收取手续费,与本案利益相关。目前失联。因此小z的行为符合刑法当中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的特征,涉嫌构成诈骗罪。若存在x,y,且该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给付款项,构成诈骗罪的共同犯罪。第二步,采用哪种方式维权?民事起诉or刑事控告?王总与小赵考虑,也不想把事情搞得太大(主要还是基于资金量太大,担心自身风险考量),是否可以采取民事途径维权,追究小z不当得利的责任?其实很难。 根据法律规定,不当得利是指:行为人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因此,实践当中,即使双方没有签署相关合同,只要法院查明双方的交易往来有一定的缘由和背景,都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换句话说,除非是无缘无故的错误转账,才符合法律概念中的“不当得利”),本案当中,小赵与小z已合作多次,每次小赵转币都是汇至小z提供的涉案地址,双方的交易中,小赵为了获得法币,小z为了获得手续费,双方的交易往来并非没有任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第三步,案件管辖地如何选择?因此,本案只能采取刑事控告的方式。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去哪里控告维权? 根据客户描述,小z在国内,并且据小z所述,x和y也在国内。但x和y所述内容均来自小z转述,真实性未知。因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结合客户目前能够提供的线索,考虑到小z的户籍所在地进行报案最为便利。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0修正)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第十六条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经过以上分析,王总总算是心里有了大致的思路,但维权路漫漫,之后的路还有很长。03刑事律师提示:场外交易虽然简单快捷费率低,但交易不透明,风险极高。在当前政策背景下,司法实践当中此类交易存在被认定合同无效的风险,但仍然建议与交易对手方签署合同,留存对方的身份信息,日后维权也好应对。发布于 2023-11-07 17:31​赞同 6​​添加评论​分享​收藏​喜欢收起​币圈9527不坑人,不卖货,只讲自己认为对的东西。​ 关注第一时间报警发布于 2023-11-07 21:31​赞同​​添加评论​分享​收藏​喜欢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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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交易虚拟货币如何防止被骗、降低冻卡风险?_腾讯新闻

律师解读|交易虚拟货币如何防止被骗、降低冻卡风险?

10 月 25 日晚,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专注 Web3.0 区块链法律服务的刘红林律师做客 WEEX 唯客中文官方交流群,结合其本人及团队多年服务区块链机构及个人客户,从事加密货币纠纷、刑事辩护、银行卡解冻、刑事合规、加密基金/项目投融资、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务实践,为WEEX用户分享了虚拟货币相关法律知识。

 01

   国内虚拟货币最近监管动向及司法实务

从 2017 年「94」到 2021 年「924」,国内通过划负面清单的方式,对于虚拟货币的监管越来越清晰。对于区块链创业者而言(多数情况下个人玩家和创业者身份重叠),有三件事在国内是不允许的:一是发币,二是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三是挖矿。

前段时间网上流传出来的《全国法院金融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审判指导意见)也对上述三大负面清单进行了重申,因此预计短期之内不会有较大的政策调整。

国内司法实务方面:

(1)目前法院的意见基本上比较统一,即对于虚拟货币纠纷案件应当受理,公民投资、买卖虚拟货币,或涉虚拟货币类商业纠纷,在法院的框架下是可以进行维权主张的。

(2)以虚拟货币为支付对价的纠纷,比如区块链企业以 USDT 或自家项目 token 发放工资,一旦发生劳资纠纷,如果当事人之间已经通过合同约定属于劳务报酬,法院也会支持。如果你是 KOL,为项目方提供服务,已约定了报酬,但对方反悔不给,也可以到法院起诉。

假设对方欠你一万 U,你去索要,但对方没有虚拟货币怎么办?法院可以采取合同签署时受益一方应该所获的价值来进行折算。也即,跟合作伙伴谈合作时,该签的合同还是要签,但前提是所做的事情不能违法。

(3)委托投资虚拟货币纠纷如何处理?最新的审判指导意见是,按照时间点划分,2017.9.4(《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成文日期) 之前签署的协议有效,之后签署的协议有违公序良俗,无效。如果涉及到有保本承诺、保底条款的协议,则看具体情况,各地判决不一,通常情况是各打五十大板,双方分摊。

(4)关于虚拟货币挖矿纠纷,关键是看合同签订时间和诉讼时间,2021.9.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成文日期) 之前签署的委托挖矿协议有效,之后如果还在国内投资虚拟货币挖矿,无论是采购设备自挖,还是采购设备后委托他人托管挖矿,都是无效的。对应地,如果在 2021.9.3 之前签订了合同,今天对方如果想以国家政策原因主张解除合同,法院也会支持。

(5)个人玩家和投资平台之间发生纠纷,应该怎么判?2017.9.4 之前的玩家,如果有理由、有证据,证明交易所存在恶意拔网线、挪用用户资产等情形,可以起诉,不过已经过去至少 6 年了,基本没啥用。如果发生在今天,因为对方拔网线、恶意砸盘等导致你投资亏损,或购买理财产品亏损的,法院不予支持。这时候只能走刑事控告,但刑事控告门槛较高,建议找专业律师咨询。

(6)涉及虚拟货币类案件的判决、执行。判决时,法官要看被执行人钱包里有没有虚拟资产,并将此情况写进判决书/调解协议,以避免判决之后并无虚拟资产导致的执行难问题。如果法院查明对方钱包里没有足够的数字资产,可以鼓励双方协商达成以对应价值的人民币进行支付。

(7)涉及虚拟货币的民刑交叉案件。涉及虚拟货币的民事案件,如果法官在处理过程中发现争议双方可能涉及非法 ICO 等刑事事件,应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做出立案决定前,法院中止审判;公安机关做出立案决定的,法院裁定驳回起诉。这就提醒我们:在起诉前最好找律师咨询一下,评估会不会涉及刑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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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用户如何规避交易风险和冻卡风险

虽然虚拟货币交易在国内不受鼓励,但也属于公民合法财产,因此如果在买卖 USDT 环节上当受骗,都可以报警,警察一般都会立案。

银行卡被冻结的可以自行申请解冻,但个人直接跟警方沟通效率比较低,成功率也比较低。这种情况下可以委托律师解冻。目前解冻卡业务在行业内已经比较成熟,也比较卷,费用不高。而且一般都采用半风险代理模式,前期费用较低,办理成功后才付剩余律师费。

几个真实案例:

(1)今年 6 月,接到一位朋友的电话,朋友在美生活了十几年,最近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华人,被推荐到某交易所进行投资,后来发现交易所是假的……这个案例提醒我们:投资虚拟货币一定要通过正规途径,通过交易所官网、官方交流群、官方Twitter、苹果/Google Play 官方应用商店下载 App,避免误入仿冒平台。

(2)一位上海的朋友,在一家香港的交易所进行虚拟货币买卖,在出 U 环节,对方提出用支票付款,结果朋友放币后,对方却停掉了支票,止付。这对内地用户的警示是:境外支票汇款是可以叫停的,因此,除非你的银行账户收到了钱,否则千万不要放币或确认收款。

(3)收到涉及赃款的 U,导致冻卡的情况频发,建议一定要在主流交易平台找主流 OTC 商家,以降低冻卡风险。有条件的用户可以尝试办理海外银行卡,但在办卡环节也需要注意防诈,目前网上以「办理海外银行卡」为噱头的钓鱼诈骗陷阱很多。另外,尽量避免与陌生网友交易。

曼昆曾接到一个客户咨询,自己出 U,把 U 转给了 U 商,U 商又找了个终端买家,让该买家打人民币给客户,但 U 商却没有把 U 转给终端买家。终端买家打钱后未收到 U,遂报警称遭遇诈骗,导致客户的银行卡被冻结。这个案例警示我们:OTC 交易一定要同名同账户,确保打钱、收 U 或打 U、收钱的是同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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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程序员案,对海外虚拟货币投资有何影响?

今年 9 月份曝出河北承德一程序员为海外软件公司服务,因工作需要使用了 VPN,导致 105.8 万元工资被警方定性为「非法收入」罚没。

关于此事,大家关注的点主要有两个:1)翻墙到底违不违法?2)如果翻墙违法,当地公安有权没收违法所得吗?

对于第一个问题,我的观点一直是:公民个人翻墙上网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很少有公安或相关部门去处罚,因为执法「性价比」很低。一般公安会采取「一端端一窝」的手段,打击 VPN 提供者即可。

不过最近曼昆所一位律师写了一篇文章,核心观点是:在当前条件下,利用 VPN 翻墙并不算违法,因为一般人都不是使用「物理通道」翻墙的。

这一观点从法条字面意思来看是有道理的,但从执法实践来看,公安机关对于个人翻墙上网有权进行处罚。不过就过往案例来看,处罚金额通常都不高。

承德程序员案之所以引起广泛关注,主要是因为公安将其劳动所得认定为「非法收入」予以没收,我们认为是不合理的。

关于此案对币圈个人用户的影响,个人观点是:几乎没有影响。因为通过科学上网、通过海外其他方式所获得的投资收益,只要不是来自坑蒙拐骗、敲诈勒索等,而是凭自己科学决策获得的虚拟资产收入,在中国法律框架下是受法律保护的。

至于中国公民通过远程办公为海外公司服务获得 USDT 收入,要不要缴纳个税?这也是一个有待讨论的话题,因为从我国税法角度讲,它属于个人合法收入和财产,理应缴纳所得税,但目前没有办法缴纳。这是随着行业发展出现的新的法律问题,未来有待明确和解决。也有报道称,某人投资虚拟货币被相关部门要求缴纳税款,据我们了解这也是真实发生的。当前国内对资金流向、银行卡监管比较严格,20 万元以上的资金流动都会被监管控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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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户问答

Q1:如果银行卡被冻结了,应该怎么解决?

刘红林律师:首先,了解一下冻卡原因,先联系开户行,要到公安的联系方式,再跟公安联络,了解具体情况,看自己是第几层被冻结的,这一点很重要。按照我们了解,五层之内都要被冻卡。

了解冻卡原因之后不用慌,很多办案人员可能会告诉你,买卖虚拟货币是违法行为、你涉嫌帮信罪、掩隐罪等,或者告诉你,有很多赃款打到了你账户,让你全部退掉。其实从法律角度来讲并不一定,这个钱到底是不是赃款、要不要退回,只有经过法院判定才算数。按照我们的经验,如果你确实能够提交一些材料,比如交易平台的订单记录、自己的合理收入证明,表明自己不是 U 商,只是个人玩家,从法律角度来讲是不予评价。

整理相关材料给到公安后,理论上是可以解冻的。但实际情况是,普通用户可能因为材料准备不齐全等原因,很难跟公安沟通好。因此建议找专业律师处理,律师熟悉公安办案思路、内部工作流程,与警方合作经验丰富。假如你确实收到了赃款,如果急需解冻银行卡,退款金额也是可以谈判的,这时候如果有专业律师介入,谈判可能更有优势。

Q2:国内对所有人的 VPN 都有监控吗?普通人使用 VPN,未获得很大赢利,会有什么问题吗?

刘红林:答案是肯定的。但如果只是正常的上网学习、了解资讯,没有传播不法言论,一般问题不大。

Q3:如果被传唤,佣金是不是作为非法所得需要退回?

刘红林:前提要看佣金的来源是什么,如果你是帮一个特别 CX 的项目带货,那么你的收入可能确实属于非法所得。当 KOL 一时爽,但面对一些特别不靠谱的项目时还是需要慎重一些。

Q4:市面上一些虚拟信用卡靠谱吗?

刘红林:个人没有体验过,所以要打个问号。不过据我了解,现在所谓的一些虚拟信用卡,跟传统意义上的信用卡不太一样,有点像是一家公司给你开了个一张卡,实际上你刷卡时扣的是这个公司账户里的钱,所以大家在办卡时需要了解清楚。

Q5:OTC 过程被骗了可以报警追回吗?

刘红林:肯定要报警,否则连追回的可能性都没有。如果你在 OTC 过程中是通过银行卡或支付宝汇款的,可以第一时间联系银行或支付宝,申请对对方账户进行冻结。同时,可以与 OTC 商家所在平台客服联系,获得帮助。

微信上被骗usdt报警能找回吗? - 知乎

微信上被骗usdt报警能找回吗? - 知乎首页知乎知学堂发现等你来答​切换模式登录/注册微信微信上被骗usdt报警能找回吗?微信上被骗了一万八千usdt报警有用吗,我寻思也有十万了显示全部 ​关注者13被浏览24,324关注问题​写回答​邀请回答​好问题​添加评论​分享​11 个回答默认排序传递宝智慧经营实体店智慧收款码​ 关注记得在给别人转usdt的时候,一定要使用担保平台foxupay来进行,通过平台担保,us dt先在平台质押,交易完成确认没问题后再放币,保障双方的交易安全发布于 2024-01-07 08:20​赞同​​添加评论​分享​收藏​喜欢收起​币商回忆录​​重庆快链法律咨询中心(个人独资) 运营​ 关注整个互联网没人告诉你遇到这个事情会怎么办?也都会告诉你叔叔无法解决和立案。散户场外买U对方不给数字资产怎么办?被币商冻卡怎么办?退役币商,以犯罪的立场看待事物的真相以人性的角度分析案件的本质关注六叔,每天挨每一句不一样的骂————————————————————这个世界千奇百怪,每天都有新鲜事情发生。六叔一直告诉你们要和信任的币商交易,但是这个粉丝非不听,要去微信群买U卖U。结果对方直接收了款不发货,很多人去叔叔那里报案,叔叔一看是交易虚拟货币,说是经济纠纷不予立案,很多人就没办法了。其实这里面有两种方法:一种就是民事诉讼,出具交易过程中的聊天截图当证据,然后,起诉对方买卖合同纠纷。如果对方以数字货币不予立案,那也可以说自己打错了,起诉对方不当得利,我都不认识你,我打错了款,你还我就行。对方也拿不出给你发货的凭证。民事诉讼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现在基本在网络就能走通流程,登录当地法院官网,写好诉讼材料,就是这种起诉书,格式都大差不差,内容由自己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对方身份信息联系方式。诉讼请求:就是你希望法院怎么判决,你的需求是什么。事实及理由就是用简要的文字把过程描述出来。所以六叔经常和大家说的就是一定要知道交易对手的身份信息很重要。如果你是散户,六叔也教过你们,一定要留币商的身份信息和联系电话,让对方给你签订《币商买币资金安全承诺书(范本)》,内容如下。币商买币资金安全承诺书(范本)如果你被冻卡,是可以根据这个起诉币商,并且挽回损失的,还可以报警币商进行非法金融活动(具体攻略可以关注六叔,合适机会写出来),经常看六叔文章的小伙伴就可以往食物链走上一层,不再是币商或者干坏事的人手里待宰的羔羊。第二种就是报警,第一次叔叔大多数不会立案,这时候你就需要拥有专业法务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这也是整个互联网不会教你的干货。意见书分为:部分展示给大家看看,这个场景可以用到你卖U对方不给钱,你的数字资产被盗被骗等。《区块链事件分析意见书》《涉区块链事件分析委托书》《涉区块链事件分析告知书》组成,可以直接拿去给叔叔辅助立案,下面部分展示是六叔法务团队针对粉丝购买硬件钱包后,USDT被盗一案做出的法律意见书。《区块链事件分析意见书》《涉区块链事件分析委托书》《涉区块链事件分析告知书》所以,所有的交易活动你必须要留下证据资料,这些东西才是保护你资产的核心。这些干货是整个互联网都没人教你的,六叔团队免费分享给你,作为信任,应该看完六叔所有的文章后,你应该能做出最准确的判断。六叔每天的文章都是原创,没有如何复制粘贴的行为,而这个动作持续了8年,我相信你应该能相信我,我们团队是真的可以给你解决问题。发布于 2024-02-19 16:17​赞同 4​​添加评论​分享​收藏​喜欢

律师提醒!谨防假冒USDT泰达币骗局_腾讯新闻

律师提醒!谨防假冒USDT泰达币骗局_腾讯新闻

律师提醒!谨防假冒USDT泰达币骗局

特别声明:

01

一个悲伤的故事

最近有朋友过来咨询一个问题,听完发现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他在网络上认识一个网友,隔段时间对方会问他要不要买油,他一开始以为对方是做石油生意的,后面刷朋友圈才觉得不对劲,每到晚上对方就很亢奋,在朋友圈发一些涨了涨了十几倍的奇奇怪怪的图,一会是青蛙,一会是老鼠,后知后觉才知道,原来对方是搞虚拟货币的,副业当U商,这里的油是USDT的圈内代称。

经过对方的一顿安利,觉得投资虚拟货币是门不错的生意,于是就在这位热心网友的指引下开始了自己虚拟货币的投资生涯。在币圈的朋友们懂的都懂,出入金是个麻烦事,每次买油都是个大问题。好在这个朋友很是热心,每次都能帮自己解决油的问题。感情越处越好,投资越滚越大,直到他找对方一下次购买了几十万元的USDT,但当他准备将账户中的USDT提到自己其他钱包地址的时候,才发现有点不对。这会他才发现:自己买的U好像有点不太对。

剧情你没猜错,他买到了假的USDT。

02

币圈龙头被造假

USDT作为和美元挂钩的虚拟货币,被称之为稳定币,其价格基本上与美元保持一致,USDT的发行方是泰达币公司(Tether),它声称每个USDT都有100%的储备支持,也就是说,每发行一个USDT,就有一美元的现金或等价物存在泰达币公司的账户中。

USDT为币圈的朋友们带来了很大的便利,成为连接虚拟货币与法定货币世界的桥梁,让大家在区块链世界拥有了一个稳定价值存储工具,大大降低了虚拟货币价格波动的风险。根据公开数据,截至2023年12月,USDT的市值高达910亿美元,规模相当吓人。

然而,伴随着USDT的流行,类似文章开头的问题也随之浮现——假USDT的泛滥。假USDT通常指那与泰达币公司没有任何关联的仿冒品。那么,假USDT是如何产生和流通的呢?如何识别和防范?这篇文章我们就来聊一聊。

03

假USDT常见情形

制作假的USDT工序并不复杂,诈骗套路也都很眼熟。根据我们所接触到的USDT诈骗情形,主要有如下几种:

1、伪造泰达币公司的官方网站或应用。

一些不法分子会利用泰达币公司的名义,制作一些与其类似或相同的网站或应用,然后通过各种渠道推广和宣传,诱骗投资者在其平台上购买或兑换USDT。这些网站或应用往往会提供一些优惠或奖励,以吸引投资者的兴趣。然而,这些网站或应用实际上与泰达币公司并没有半毛钱关系,所发行的USDT自然都是假的。

比如2021年5月,宁乡市公安局历经铺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据被害人李先生称,自己通过聊天软件,认识了一个ID为“大量出U”的人之后,对方称手中拥有大量USDT币低价出售,支持现场交易、当场验币。两天后,李先生与项某、林某相约在宁乡一大型购物广场见面交易,项某、林某打开了手机上一个数字钱包APP,界面显示钱包中有大量“U币”,称将在这个数字钱包APP内操作,进行“U币”转账。李先生如约转账20万后,对方便以各种理由借故离开。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手中的“U币”是通过一个数字钱包APP虚拟出来的,不仅可以在后台控制数量的多少,还可以制作虚假转账界面。

2、伪造USDT的合约地址或代币标识。

一些不法分子会利用虚拟货币技术的特点,创建一些与USDT相似或相同的合约地址或代币标识,然后通过各种渠道分发和交易。这些合约地址或代币标识让非专业人士很难辨别,文章开头所说的这个故事用的就是这个欺骗手段。

3、利用中介平台或个人进行转账或交易。

一些不法分子会利用一些中介平台或个人,如交易所、钱包、代理商等,进行转账或交易。这些中介平台或个人往往会声称自己有大量的USDT存货,可以以低价出售或兑换。然而,这些中介平台或个人实际上并没有所说的那些USDT,当你支付了大量的资金给到对方的时候,对方马上就会失联。

比如在吉林省的一个案子(2021吉01刑终143号)。被告人张某与郑某相识于相亲网后,一起从事USDT交易工作。2020 年 7 月末,被害人董某、闫某在网上认识了出售USDT的郑某,郑某称比市场价便宜 5毛钱,二人遂决定与郑某交易购买USDT。2020 年 8 月 2 日,张某在酒店现场展示手机钱包中存有的USDT数量,并按照张某指示,与对方成功完成几次小额交易。后董某、闫某让朋友黄某分两次转给郑某提供的一个名为唐昌的账户人民币 129 万元,用于购买 20 万个USDT。被告人张某表面上用手机操作转入USDT,但许久未果,张某谎称可能是区块链确认问题安抚对方等待,在接到郑某的逃跑指示后,借机去卫生间,随后逃离现场并离开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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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骗?

知道了常见的套路,对应的就是反套路。作为币圈的新手,如果你因为某些原因要购买USDT虚拟货币,那么如下的一些防骗事项还是要注意下的。

1、USDT泰达币公司的官方网站是https://tether.to/,官方应用是Tether Wallet,如果有人忽悠你说泰达币公司开了一个价格优惠的线上商城,请第一时间大胆放心的拉黑他,任何声称与泰达币公司合作,但链接或应用与上述官方渠道不符的大概率都是骗子。

2、普通小白尽量选择在海外拥有合法执照、信誉良好的主流虚拟货币交易所,在交易所内进行USDT的交易,别听骗子的话加上微信或者电报联系方式后就取消订单私下交易,要不然出事了找人都找不到。你别以为拥有对方的微信号就能对应上现实的人,要知道他们一般都是收过来的微信号。

3、核对USDT的合约地址。如果你要购入大额的USDT,可以在区块链浏览器上查询USDT的合约地址,以确认其真实性,同时也可以顺便判断是否经过可疑的地址或交易,避免交易的是被打上便签的黑U。

3、注意价格异常。如果在某个平台或者渠道的USDT的价格与市场价格差异过大,尤其是远低于市场价格时,非黑即假,自然得当心。

4、收款地址尽量用自己下载的或者在交易所内的地址,避免下载对方推荐的山寨钱包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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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不少币圈的朋友开玩笑的说,现阶段的虚拟货币行业就是一个黑暗森林,发币的项目方想要收割你,不靠谱的交易所也要收割你,顶着各种帅哥美女人设的网络好友也在惦记着你本不富裕的钱包,这届玩家实在是太难了。想必数字资产安全的攻防战在行业中还会坚持很多年,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帮你来打赢。

原创作者:刘红林律师

———END———

刘红林律师

上海曼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

上海市律协青工委委员、市律协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委员、市律协法律科技委员会委员

拥有10年法律、互联网创业经验,曾担任腾讯战略投资法律科技公司副总裁、某上市公司私募基金法务经理,擅长从商业模式和法律实务角度针对案件提出具有操作性的落地方案,为客户实现商业利益最大化。

担任多家上市公司背景区块链公司法律顾问,先后为100+区块链企业、项目提供合规咨询及法律服务,实战经验丰富。

刘红林律师多次接受新京报、界面新闻、红星新闻、财经链新等多家国内主流媒体采访及专访。主导发布《法律行业区块链2020年度报告》,参与编写畅销书籍《公司制的黄昏:区块链思维与数字化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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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赚不赔?4天被骗300万

范跃红 林珑 刘竹 柯君

2021年04月23日09:50 |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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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稳赚不赔?4天被骗300万

浙江省玉环市的项先生因被诱骗投资USDT泰达币,4天时间被骗走了300多万元。近日,经玉环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一审判处伍某、刘某等4人有期徒刑八年二个月至七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被“神化”的荐股老师

2020年8月,家住玉环的项先生被拉进一个叫“问鼎21孟学院”的股票微信群,群里有个叫“孟建中”的老师定期为群友讲课、推荐股票,还有专门负责为群友分析手头股票的老师。起初,项先生对群内动态也不太关注。

当年8月底,“老师助理”晒出一张群主“孟老师”近期买卖股票的靓丽“成绩图”。随后几天,项先生看到“孟老师”推荐的几只股票竟然都涨势喜人,不少群友也纷纷表示购买后赚到了钱,还在群内发了红包。见此情况,心动的项先生也拿出一些钱跟着一起炒股。几次买卖股票下来倒也赚了点小钱,心里对“孟老师”愈发信服。于是,项先生果断加了“孟老师”和“老师助理”为私信好友,经常听“孟老师”讲各种投资心得。

为了避免上当受骗,项先生还加了群里的其他人为私信好友,经常联系沟通,似乎大家都跟着“孟老师”赚到了钱。再看群里的其他投资者虽然都是天南海北的人,但是因为共同的致富梦成了经常聊天的朋友,项先生渐渐放松了警惕。

“财富钱包”里的钱一夜蒸发了

2020年10月4日,“孟老师”向项先生介绍一个投资项目――USDT泰达币。出于谨慎,项先生自己上网查了一下,发现所谓的USDT泰达币是一种将加密货币与法定货币美元挂钩的虚拟货币,是一种保存在外汇储备账户、获得法定货币支持的虚拟货币。而且,从网上得知,当时的USDT泰达币总市值突破240亿美金,只有比特币和以太坊的市值比它高。项先生想到之前比特币的价格一月之间涨到4万美金,这回遇到贵人“孟老师”相助,也许USDT泰达币也能让他大赚一笔。

于是,项先生根据“孟老师”助理发来的下载链接,安装了一个叫“东方财富钱包”的App。同年10月13日,他根据“孟老师”的介绍,试着充值了2万元投资泰达币,大概一个小时左右,他的账户上就多了4000元。项先生大喜过望,又充值了8.2万元,当天他就获利了4万多元。巨大的利润冲昏了项先生的头脑,他压根就没有去核实USDT泰达币的真实市场涨幅。10月15日,“孟老师”说带他做单买涨跌,买中了就能获利,买不中也不怕,只要事先买个保险,就不会扣除亏掉的钱。

项先生一看:“好家伙,这不是稳赚不赔吗!太好了!”于是,从当天早上10点钟充值20万元人民币开始,这一天里他陆陆续续分11次往平台里充值了近300万元,最多的一次他还专门跑到银行去充值了110万元,当天下午他的账户上就多出了60万元。到次日下午,项先生在“东方财富钱包”这个平台上的账户余额已经达到了495万元。也就是说,从他第一天接触泰达币开始仅3天时间,就已经“赚到”了近200万元。

这个时候,“孟老师”跟他说:“明天带你做500万元的单,利润更高,账户里要准备500万元的资金。”项先生当晚就又充值了5万元,凑足了500万元。

准备第二天继续“大干一票”的项先生像往常一样,在晚上9点多跟“孟老师”沟通交流的时候,却发现平时秒回的“孟老师”迟迟不回微信,他又找“老师助理”和之前群里加的那些好友,无一例外,没有一个人回他微信,都联系不到了。这时,项先生这才幡然醒悟,赶紧报警。

诈骗团队跨境操盘

接到报案后,警方迅速抽调警力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随后,以伍某为首的投资诈骗团伙各成员被抓获归案。

原来,这个以炒泰达币为名的诈骗组织由国内和国外诈骗团队相互协作,国外诈骗团队负责搭建框架,提供人设、思路给国内诈骗团队学习操作。伍某就是国内诈骗团队的负责人,据他和他的同伙交代,这是一个电信网络诈骗的升级版,团队成员各司其职,专人负责将潜在的被害人拉进微信群,然后诈骗人员在群里扮演各自的角色,利用P图虚构老师推荐股票盈利等手段,让群友相信荐股老师实力。骗取信任后,再引导客户去“东方财富钱包”App上投资泰达币,此时,国外诈骗团队登场,虚构了一套稳赚不赔的保险机制吸引被害人投资,只要客户往里面充钱,钱就马上被转到国外去了,而被害人看到的只是平台上虚假赢利数字。

据侦查,除了项先生之外,还有6人合计被骗400多万元。

(责编:吴楠、马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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